8月31日媒体以“延安宝塔区一镇书记买豪车 自称是借的”报道了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书记座驾数十万,消息见报后引起延安市委、市政府和宝塔区委、区府领导的高度重视。延安市纪委责成宝塔区纪委对此事进行调查。
昨日,记者在宝塔区了解到,有关于“延安宝塔区一镇书记买豪车 自称是借的”一事,宝塔区已查明实情,镇书记受党内警告处分。
经查,宝塔区李渠镇党委书记折克银于2012年7月,向延安天地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协商,借用该公司丰田牌GTM6480GS越野车(陕J77716),借用期间车辆产生费用由李渠政府承担。折克银未严格遵守中省市公务用车的各项规章制度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八十二条之规定,给予折克银党内警告处分,并责成李渠镇政府归还借用车辆,并在全区开展警示教育。目前,所借车辆已归还公司。
高三宝 马光辉 王延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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